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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医疗救助经办管理规程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来源:吐鲁番日报
新疆新闻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 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救助经办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已正式实施,旨在加强医疗救助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规程》适用于自治区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作的经办管理,包括总则、医疗救助对象管理、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管理、医疗救助管理、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管理、预警监测管理、附则等内容。《规程》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
  《规程》规范了医疗救助对象的范围和类别,明确医疗救助对象分为城乡特困人员及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困难低保边缘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四类人员,自治区每月对救助对象人员名单全面比对,实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