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吐鲁番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来源:吐鲁番日报
案例一 高昌区某酒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案
2023年5月1日、8月3日,高昌区某酒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餐具的行为被责令改正,8月18日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仍使用未经清洗消毒餐具,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艾某销售参茸虫草鹿鞭丸等两个品种的假药案
艾某无证销售标识为药品的参茸虫草鹿鞭丸等两个产品,经送检实际检出成分均与包装标识不符,符合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情形为假药。艾某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八条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吐鲁番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调查处理。
案例三 公安机关破获两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吐鲁番市某畜产品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昌区亚尔镇沙某使用工业火碱清洗加工羊肚、羊蹄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吐鲁番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连续捣毁两处食品加工黑窝点。吐鲁番市某畜产品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阿某、高昌区亚尔镇沙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款,以及禁止两人在缓刑期间从事食品加工行业。
案例四 托克逊县某美甲美睫工作室经营使用无中文标识、无合格证明及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案
托克逊县某美甲美睫工作室经营使用无中文标识、无合格证明、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未履行医疗器械购进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鄯善县某餐具批零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和要求的燃气灶具案
鄯善县某餐具批零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和要求的燃气灶具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责令停止销售,没收不合格灶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吐鲁番市某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某地的慢摇吧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吐鲁番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高昌区某家访店虚假宣传案
经群众举报,高昌区某家访店虚假宣传销售葡萄干“有强肾健肾、补脑健脑”功能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责令停止虚假宣传,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高昌区某汽车养护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经群众举报,高昌区某汽车养护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机油,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高昌区某农资店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高昌区某农资店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及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资质销售限制使用农药的行为,违反《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吐鲁番市农业农村局作出没收限制使用的农药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快递丢失的申诉理赔案例
贾先生未保价邮寄价值2400元的玩具,中途被遗失,因不满意某快递公司的理赔额度而提出申诉,经吐鲁番市邮政管理局调解,由贾先生出具有效价值凭证后,快递公司按实际价值向消费者贾先生进行了全额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