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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中国式现代化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来源:吐鲁番日报
现代化发展的规律表明,民主化与现代化相生相伴,既是现代化的前提,也是现代化的使命之一;既是发展现代化的手段,也是发展现代化的目的之一。在领导和推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旗帜,坚信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积极探索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人民民主,成功走出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开创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类文明发展开辟了新天地。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 马克思、恩格斯说过:“民主是什么呢?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否则它就不能存在。因此全部问题就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始终立足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力探索和建构在形态上能满足中国这样人口规模巨大国家发展和治理要求,在功能上能造福人民、和谐社会、兴旺国家的社会主义新型民主,也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强调的“真正意义”的民主。这种“真正意义”的民主,不仅要真实,而且要管用,不仅能让人民当家作主,而且能实现国家有效发展。 在建设“真正意义”的民主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创新便捷、有效的民主形式。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的人民民主,在价值引领上形成了人民至上、保障人权、公平正义、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价值理念体系,在制度安排上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在权利行使上形成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体系,在权力规范上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权为民所用的规范体系。实践表明,在人民民主制度下,人民完全能够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同时,党和国家领导机关和人员必须完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种在理论、实践和制度上同时具备“真正意义”的民主,确保了人民能够在国家治理全过程行使民主权利,促使国家治理全过程以民主方式、按民主程序展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民主形式。它根植于中国历史、社会和文化,形成于党和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伟大实践,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伟大成就。比较世界各国民主化实践,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之所以能够创造性地发展出全过程人民民主,主要有两条基本经验: 第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系统形成了指导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理念和思想。基于对人类政治文明建设和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创新发展以及对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实践探索的总结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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