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监守自盗法院全额追赃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来源:吐鲁番日报
吐鲁番市融媒体中心讯 近日,鄯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县域内企业被盗案件,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为被盗企业追赃挽损,向企业发还被告人退赔的赃款2.52万元。
本案中,被告人马某和孟某作为鄯善县某企业的员工,却在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利用企业厂区无人值守的时机,先后10次盗窃厂区内的铜、铁等金属材料,并销赃至废品收购站,非法获利2.3万元。后经鄯善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企业被盗物品总价值2.52万元。
鄯善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和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企业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法院依法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引导两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赃退赔。最终,法院成功为被盗企业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2.52万元。
(鄯善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