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医疗保障局温馨提示:参保人离世后,医保卡里的钱怎么办?
时间:2025年07月22日
来源:吐鲁番日报
1.参保人离世后,医保卡不能再用啦!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
不管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参保人离世后,这张医保卡就彻底“下岗”啦!生前该报销的医疗费、该结算的费用都不受影响,但之后千万别再拿这张卡去看病买药!无论是刷个人账户里的钱,还是走医保统筹报销,都不可以。
2.卡里的钱能取吗?能!直系亲属可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如果离世参保人的卡里还有余额,别着急!其直系亲属可前往医保窗口办理“医保个人账户清退”业务,将账户余额依法继承取出。
3.冒名使用要挨罚!千万别犯糊涂!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重点提醒!家属或亲友可千万别想着“反正卡闲着也是闲着,拿来用用”——拿着离世参保人的医保卡去看病买药属于“冒名使用”!
另外,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请注意:如遇群众持离世参保人医保卡看病买药,应拒绝提供服务并做好相关医保政策的解释工作。
生老病死,人生常事;医保政策的温度就藏在这些“关键时候”——该咋办、找谁办,都给咱理得明明白白;愿每个家庭在特殊时刻,都能多一份安心!
(来源:吐鲁番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