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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保护文物遗产□新疆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刘晶
时间:2025年08月06日
来源:吐鲁番日报
● 在法治轨道上保护新疆璀璨的文物遗产,不仅是历史赋予的重任,更是我们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增强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使命 新疆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是文物资源大区。交河故城的风蚀断壁、克孜尔石窟的彩绘壁画、尼雅遗址的木简文书……这些历史文物是各民族共同创造历史的见证,也是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鲜活写照。在法治轨道上保护新疆璀璨的文物遗产,不仅是历史赋予的重任,更是我们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增强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使命。
文物保护立法的重要意义 新疆文物遗产不仅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实物见证,更是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神圣领土的历史证据。新疆文物保护立法通过建立涵盖调查认定、考古发掘、修复保管、传播利用的全过程制度体系,在各环节设定明确规则和标准,确保可追溯、可验证,防范敌对势力利用文物篡改历史,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提供坚实的历史文化支撑。 新疆文物遗产是新疆多民族、多文化融合共生的历史遗存,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信息。新疆文物保护立法通过法治手段系统构建“历史实证—文化认同—民生共享”机制,以文物保护与利用为载体,深入挖掘文物蕴含的历史记忆,从历史维度筑牢认同根基,从文化维度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从民生维度促进发展共享,为文化润疆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和实践路径。 作为“一带一路”核心区,新疆丰富的文物遗产是促进文明互鉴的重要内容。新疆文物保护立法通过建立跨国协作机制、国际合作机制、争端解决机制,在守护丝绸之路共同记忆的同时,搭建起平等对话的法治平台,为“一带一路”文化交流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文物保护立法必须回应的特殊挑战 一是新疆境内的文物点多分布于戈壁、沙漠、高山等特殊地理环境中,极端的气候条件和复杂的地形地貌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挑战。 二是新疆拥有大量不可移动文物,类型多元、材质多样、分布分散,给系统性保护管理带来压力。 三是新疆文物涉及多种语言文字,多文明叠加特征明显,但目前精通多语种的考古研究人才缺口较大,传统保护工艺面临传承危机,部分保护技术濒临失传。 四是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缺乏有效平衡,例如一些重点文物景区游客超载,商业化导致历史风貌受损等。 五是区域协同与国际协同有待加强,丝绸之路新疆段与甘肃、陕西等省份的遗产点本属同一文化线路,但目前各地方保护规划相对独立,在考古研究等方面缺乏统一协调;国际文物保护因各国法律差异、国际标准欠缺等原因,协调保护不足等问题逐渐凸显。
新疆文物保护立法的核心内容 近年来,新疆文物保护法治体系已初具规模,但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施行,部分地方立法已经不符合新时代文物保护要求,应及时推动地方立法的立改废释,推进契合区情的文物保护法治建设。 树立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立法理念。在立法中明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防止过度商业化和过度娱乐化。明确“合理利用”边界,确定“合理利用”负面清单,细化文物利用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建立文物利用的权责清单,强化文物利用的技术标准与监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利用工作。同时,通过立法鼓励文物资源利用向公共文化事业、研学教育、特色旅游等可持续发展方向倾斜,在保护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现文物资源的文化价值。 健全权责明晰、协调有力的监督管理体系。新疆文物保护应当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主导责任、相关部门的协同责任、管理使用者的直接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纳入地方中长期规划,保障经费,建立文物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联动机制,如建立丝绸之路沿线文物协同保护制度,使新疆交河故城、甘肃敦煌莫高窟、陕西大雁塔等共同构成多元文明交融的实物证据链,更加完整呈现丝绸之路的历史内涵。此外,在重要文物遗址区,可以探索建立“文物长制”或综合管理机构,整合力量,提升管理效能。 完善文物保护法律制度配套体系。建立新疆文物保护规划制度,制定“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专项规划;建立文物普查与动态管理制度,科技赋能构建“互联网+文物”数据库;强化刚性约束,防范建设项目损坏文物,实施“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建立流失文物追索机制,梳理历史上被盗或非法出境的新疆文物清单,通过国际合作、司法诉讼等渠道开展追索;建立民族团结文物活化、传承专项清单与保护标准。 加大全方位司法保障力度。加快推动全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通过诉前磋商、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厘清职能,全面履职,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职或违法行使职权,导致文物和文化遗产未得到有效保护的,检察机关应发挥监督职能提起公益诉讼;建立法院和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司法+行政”协同保护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案件协作办理等机制;发布典型案例,向公众警示违法侵害文物的严重后果;细化违法必究问责条款,加大对盗掘、盗窃、倒卖、走私、损毁文物的处罚力度。 新疆文物保护立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进文化润疆、促进“一带一路”文化交流的重要法治实践。通过构建系统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既守护了历史文物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又激活了其承载的文化价值与社会功能,从而推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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